婚检查出艾滋,医生却向配偶隐瞒病情?这个锅,到底谁来背?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对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艾滋病虽然起源于病毒感染,但是很特殊。会经历急性感染、潜伏期、前期等过程,最后发展成艾滋病。

另外,艾滋病不是症状,临床上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艾滋病病毒持续破坏免疫系统导致的临床综合症!

患者的免疫系统被破坏后,会成为很多疾病的目标。一旦达到艾滋病阶段,各种疾病可能会出现,如反复感染、癌症等。

在这个阶段,小肺炎可能会复发,甚至导致患者死亡。

为什么我老公发现艾滋病的时候我不知道?

根据目前的临床资料,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性、母婴、血液等。

就我国艾滋病的现状而言,性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渠道。

很多人应该是看到了太多关于夫妻间艾滋病的新闻。一方检测到艾滋病病毒,但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婚前检查时医生也没有明确告知对方,以至于发生亲密性接触后,对方也感染了病毒。

【/s2/】如果婚前检查后医生隐瞒不告诉艾滋病,是否有责任?

医生本身没毛病。保护患者隐私和病史是医生的基本职业原则。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s2/】未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无权透露患者及患者家属的身份,也不能提供任何可以推断具体身份的信息,否则将触犯法律法规。

此外,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条也明确规定,【/s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法律不禁止艾滋病患者结婚,医学上也不认为艾滋病是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最简单的说,即使在婚检过程中,发现双方有一方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医生只会提出推迟结婚的医学建议,不会直接明确指出问题!

另外,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艾滋病和慢性乙肝是一样的疾病,两者都不属于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所以即使是艾滋病,也是符合条件的婚前检查之一!

【/s2/】作为伴侣,患者是否有义务告知对方自己的真实健康状况?

有鉴于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夫妻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同时,要看事情本身的性质,比如是否会对对方的健康造成致命的影响。如果已经影响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那肯定可以对抗隐私权。毕竟生命比一切都重要。

其实无论如何,大家都要明白,每个人都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换个角度,如果真的爱对方,是希望他幸福,还是希望他和你一起下地狱?

但小康医生认为,虽然目前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但《艾滋病防治条例》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

但是,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患者一定要告知配偶或性伴侣,否则就是故意伤害罪!

所以,生命权比隐私权更重要!

发布时间:2020-12-02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