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险支付将采取线上和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在线医疗报销将从门诊慢性病开始...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中医保支付的范围。同时,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积极试行网上报销医疗费用。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意味着“互联网加”医保支付已经进入实用阶段。
▲资料图:一位患者在指导下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预约专家号。王广兆 摄▲数据图:患者在指导下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预约专家号。王
网络环境下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确定
互联网医疗迎来“疫情第一年”?
今年在疫情的特殊背景下,人们对互联网诊疗的需求井喷,有人称2020年为互联网医疗“爆发的第一年”。
根据国家卫健委今年3月披露的数据,疫情期间,国家卫健委所属医院的互联网诊疗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倍。与此同时,一些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咨询量比同期增加了20多倍,处方量增加了近10倍。
今年10月28日,在国务院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透露了一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互联网医院900家,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所有地级市2.4万余家医疗机构,有55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可以提供网上服务。
随着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拥抱互联网,“互联网加”医疗的配套措施也在迎头赶上。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一级出台了一批涉及互联网医疗的重大文件。
7月,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形式新模式健康发展、活跃消费市场、促进就业扩大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加”医疗服务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再次提到了“放松”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
本月初,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加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报名”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加医疗保险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报销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还将解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慢性病患者回归和服药问题的相关经验和做法纳入常态化工作,明确了互联网加中医保支付的范围和方式。
比如“互联网+”中的医保支付范围是门诊慢病、特殊疾病等后续就诊需求,参保人员返回统筹地区“互联网+”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费、药费可按当地医保规定支付。医疗保险的负担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易复诊诊所总经理马光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新政策提出医疗保险要加强对互联网诊疗的支持,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新医疗行为的报销范围,包括诊疗行为、复诊后购药、处方延期等,是一份非常完善的指导性文件。
“可以说‘互联网加’医保支付已经进入实用阶段,对医保支付改革有很大的指导意义。”马光雷说。
▲首都儿科研究所互联网“云诊室”。供图▲首都儿科研究所云诊所。照片免费
多测水在线医疗报销
你不必去医院看病
在国家层面,已经发布了积极的政策信号,而很多地方已经提前“试水”。
今年4月,青岛市医保局在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探索医保支付创新服务。
回来就诊的患者可以通过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微信“青岛医保”选择市级医院的互联网医院,通过视频或图片在线咨询医生。
在线医生在核实患者的随访状态后,会开具随访处方,并通过第三方处方流通服务平台将处方发送给患者。患者收到短信后,可以选择医保指定药房。药房收到订单后,药物将与整体报销表一起报销。患者收到药品后,可以选择医保支付,真正实现了患者就诊、换药、购药、医保支付报销不出家门的一站式诊疗服务闭环,打破了“因药求医”
在北京,部分医院的“云诊所”注册也可以通过医保实时结算。今年10月,首都儿科研究所通过了“互联网加”医保资格考试,成为北京首家实时结算医疗服务费的儿科医院,在检查和检查线下结算医保。互联网诊疗系统升级还开通了检查申请表、住院证明发放、线下号码来源在线预约等功能。
首都儿科研究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通过“北京医疗交流”平台完成互联网诊疗的患者人数为4022人。9月份就诊人次环比增长59.1%,其中外来患者占73.1%,本地患者占26.9%。其中皮肤科、胃肠科、保健科、内分泌科最高。
在上海,目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互联网医院已经开通异地医疗保险网上结算,三个示范区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完成后续咨询和手机在线支付。
随着地方试点项目的启动,互联网诊疗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规范和完善。
例如,从本月开始,《天津市医疗服务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办法(互联网+)》正式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在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互联网诊疗科目范围,只能返还给可以在线自主完成的常见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仅限于医保支付的种类,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资料图:医护人员正在线答疑 。方永乐 摄▲数据图:医护人员在线答疑。方永乐
【/s2/】如何监管互联网医疗?[/s2/]
专家:实现信息追溯
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9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从76.9亿增加到87.2亿,居民平均就诊次数从5.6次增加到6.2次,住院人数从2.1053亿增加到2.6596亿。
人们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看病难”、“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互联网加”医疗服务无疑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公布,其中还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办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医疗”。
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随着互联网加医疗支付的推广,医保基金的监管压力会增加吗?如何提高监管效率?未来不同类型的平台会面临哪些发展路径?这些已经成为外界最关心的问题。
马光雷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近期新医保政策多次强调协议管理的重要性。其中,在申请“互联网加”医疗服务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的基本条件中,明确提出在被保险人就医期间保留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可以追溯到诊疗、处方、配药的全过程,所以会提示医保、医院、处方流通平台或药店共同签订流通协议,需要各司其职,共同努力
他强调,多方联合监管首先要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要打破医疗、药品和医疗保险之间的信息孤岛,建立“三药联动”的监管机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同时实现诊疗、处方和配药的可追溯性,确保医疗保险资金的安全使用。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傅红桥表示,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的“互联网+”新医保规定,并没有区别对待医院和第三方平台,而是明确了基于实体医疗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医保支付实现路径。
傅红桥表示,这说明只要是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医保部门都会一视同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业态的发展。
“整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相关政策还在探索中。普通人的认可还是需要培养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缺点会逐渐弥补。”傅红桥说。
来源: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发布时间:2020-11-20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