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崔元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审查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起草并形成了《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战略专家组成员刘通华教授,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解读。
中药专利保护正在逐步完善,但仍面临三大问题
《关于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完善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管理体制,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
“在中国专利制度建立之前,虽然传统中医是中华民族独创的医学,但传统中医的智慧结晶及其创造的财富却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刘通化指出。
从事中药专利研究30多年的刘同华认为,中药专利保护正在逐步完善。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被修订,决定药品、化学品、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被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从那以后,中医药的保护工作就开始了,并在这些年里逐步完善。
“许多专利缺乏大量基础研究”。他指出,中医药专利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基础研究薄弱,创新支持基础不足。第二,低水平重复严重,成分随加减而变化,没有实验依据支持。第三,转化率很低。
加强中药专利审查提升中药专利质量
“草案最直接的实际意义和价值是提高专利质量。”刘通化认为,它突出了中药专利的三个特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阐明了审查的一些要点。
”目前,我国许多专利申请说明书表述简单。大多数申请不超过30页。在我从事的研究领域,大多数专利说明书都很短,根本原因是基础研究薄弱。因此,本审查指南有助于我们指导申请人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专利质量。”刘通化指出,加强高质量专利的创造,更好地发挥专利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防止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的异常专利的申请(创造性不明显,有的申请大量专利,稍加调整,就像一个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个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等)非常重要。)。
根据科学评估,中草药安全重视资源生态,预防健康危害
有广泛争议的中药专利审查标准,如稀有犀牛角、虎骨、麝香等。、以及有毒的中药,如含有马兜铃酸的马兜铃酸等。,已包含在“征求意见稿”中。
刘通华解释说,由于资源和生态的影响,对犀牛角、虎骨等珍稀中药材不授予专利是非常必要的。专利审查非常重视那些被广泛认为有毒的专利。但同时不要太紧,而是给了一定的条件。例如,稀有的麝香可以被人造麝香代替,但不能被天然麝香代替。这个定义非常准确。马兜铃也是如此,如果有毒性试验来支持这种化合物,其危害并不强烈或肯定有,这也非常符合事实。
中医特色体现中医临床经验并兼顾
实验数据是药物疗效最有说服力的支持,但中药有效成分与原料药在配伍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相对复杂。针对《征求意见稿》中对中药专利产品技术效果的确认,刘通化表示:“很多中药没有太多的实验依据,但有自己的特点。这种清晰度反映了中医的特点,并考虑到中医的临床经验。”
对于中医成分的创造性鉴定、常见加减和独立方发明的鉴定,刘通化的分析认为,这一审查标准结合了中医的辨证论治理论来确定加减和独立方剂,这是非常正确的。在各种情况下纳入具体案例是客观的、可操作的,而不是一般性的,这可以避免在以前的审查中滥用“明显”一词。
[/s2/]中国医药文化信心增强推动专利保护与世界[对接/s2/]
“传统中医是我国独创,是中华民族长期医学实践的结晶。加强对中药专利的保护也是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刘通化说,中医是基于临床经验,而不是实验科学。中药是有效的,但缺乏一些公认的实验技术方法来验证它,所以不能很好地理解和理解。现在这种复习方法有助于提高我们对传统中医的文化信心。
刘通华认为,中药领域专利审查的创新将有助于相关中药产品进入国际专利保护体系。质量的提高和严格的审查将有助于中国的专利保护更好地与世界专利接轨。一旦中药走向国外,专利将有助于保护中华民族原始医学成果的利益。[分区][/分区]
发布时间:2020-04-13 13:02